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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審議學校課程計畫,並於開學前陳報主管機關備查;運用書面或網站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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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在教學正常化規範下,得彈性調整進行跨領域的統整及協同教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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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統籌並協調各學習領域及各處室推動之業務與學習活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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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研擬領域之課程計畫,包含總體架構、彈性學習及校訂課程規劃(含特色課程)、領域之教學重點、評量方式及進度等,並由領域代表於課程發展委員會統整協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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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因應特殊類型教育學生之個別需要,提供支持性輔助、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及實施課程調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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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進行專業對話,依學生學習經驗、族群文化特性、教材性質與教學目標,準備符合學生需求的學習內容,規劃適性分組、採用多元教學模式及提供符合不同需求的學習材料與評量方式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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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依據學習評量結果與分析,診斷學生的學習狀態,據以調整教材教法與教學進度,並提供學習輔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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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課程發展委員會設委員7∼25人,成員包括學校行政人員、領域、年級、科目(含特殊需求領域課程)之教師、教師組織代表及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,委員名單不可重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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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課程計畫決議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,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員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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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委員任期一年,任期自八月一日起至隔年七月三十一止。候補委員或補選(推)舉產生之委員,其任期均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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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會議,每年六月召開會議必須提出下學年度學校總體課程計畫,送陳主管機關備查後方能實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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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 |
成員名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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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任務 |
召集人 |
校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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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召集委員會議
2.督導學校課程工作之進行 |
執行秘書 |
教務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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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籌畫各項課程之工作
2.聯繫各項工作之執行 |
委員 |
行政人員代表 |
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 輔導主任 教學組長 訓育組長 特教承辦 體育班承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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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定期召開課程展委員會,規劃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方向與內涵
2.擬定學校本位課程實施計劃
3.審核統整課程發展計畫及其成效
4.協助各領域設置學習領域小組會議,並審核各學習領域課程發展的深度與廣度
5.整合校內外人力教學資源,建構學校教學網路
6.協調社區各社教機構資源運用,建立教學支援系統
7.若領域召集人身兼本會其它身份代表,該領域則另推派教師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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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教師代表(各年級1人) |
各年級級導師 |
國文 |
該領域召集人 |
英語 |
該領域召集人 |
數學 |
該領域召集人 |
社會 |
該領域召集人 |
自然科學 |
該領域召集人 |
科技 |
該領域召集人 |
藝術 |
該領域召集人 |
健康與體育 |
該領域召集人 |
綜合活動 |
該領域召集人 |
家長組織代表 |
家長會委員 |
協助課程發展委員會各項課程發展計畫之推展。 |
教師組織代表 |
教師會委員 |
協助課程發展委員會各項課程發展計畫之推展。 |
備註:
1.課程發展委員會得視學校發展需要聘請校外專家學者、社區/部落人士、產業界人士、其他相關人員擔任委員
2.學校得考量學校規模與地理特性,聯合成立校際之課程發展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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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 |
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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